关于招募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低碳饲料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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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关于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如“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等政策体系共建完成。加之《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协同推进,减排固碳已成为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向,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为促进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节约资源的产业专业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生产、管理、科研、教学、推广等方面专家作用,加强各方面交流与合作,结合饲料行业的发展需要,中国饲料工业协会拟成立低碳饲料技术委员会。请您结合工作实际自荐该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技术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低碳饲料领域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宣贯低碳饲料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
(三)参与本领域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的制修订;
(四)组织和参与低碳饲料产业发展形势调研;
(五)开展技术培训、学术交流和政策咨询;
(六)完成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范围
从事饲料及饲料(食品)添加剂、粗饲料、畜禽养殖、进出口贸易等生产、经营、科研、教学、推广、检测、监督检验、合格性评定、认证的国内外个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政府部门等专业技术人员。
三、条件
(一)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二)熟悉本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职务,具备本领域硕士以上学历,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者也可申报;
(四)热心公益性事业,能积极参加低碳饲料技术委员会活动;
(五)熟悉我国饲料行业政策、国内外发展情况,具有较强的形势分析判断能力;
(六)能够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完成低碳饲料技术委员会安排的相关工作。
四、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自荐人应如实填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低碳饲料技术委员会委员自荐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等相关证明性材料复印件。
(二)自荐材料由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审核,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担任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低碳饲料技术委员会委员。
(三)低碳饲料技术委员会企业委员原则上其所在企业应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会员。
(四)请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自荐表、身份证、学历、职称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低碳技术委员会筹备组,同时将电子版(WORD+PDF)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联系人:马涛
电 话:010-82109230
邮 箱:matao@caas.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511
低碳饲料技术委员会筹备组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