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6-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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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相关工作要求,结合饲料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部署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招生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服务战略需求,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研究所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负责制定研究所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全面指导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研究所招生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受理考生投诉;成立材料审核组,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电子和纸质材料、学科复核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学科考核组,组长由团队首席科学家担任,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组成,负责对本学科申请人的初选和复核工作。学科考核组人数须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考核组成员和监督组成员不得重复。
三、考核办法
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学科复核工作采取线下进行,考生需到研究所进行统一考试。
1.学科复核基本程序
(1)学科初选:2026年3-4月
学科考核组根据研究所制定的学科初选标准细则,审议申请材料并征求报考导师意见,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学位论文、发表文章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60分以下不予通过)。按照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核申请人名单,并报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拟进入学科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研究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学科复核:2026年4-5月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全部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进行。
学科复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复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提交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需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扫描件等材料提交至饲料所科研处审核。提交材料包括: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提交《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其工作单位公章。
(2)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书格式请在我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6)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内容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3.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要求考生用黑色签字笔作答。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笔试成绩的60%,考核时间为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笔试成绩的40%,考核时间为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
4.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面试成绩的4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重点考核申请人学术创新潜力与理论深度。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应在研究所公示期内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由研究所组织专门人员按规定程序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二)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由拟录取考生自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寄送饲料所科研处。
六、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会同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本所监督组,通过现场、远程视频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对本所“申请-考核”进行全过程进行督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饲料所或研究生院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研究生院:010-82106766
饲料所:010-82107320
七、其他事项
(一)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学科考核及录取资格、偷录或泄露考核音频视频、通过各种手段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
联系电话:010-82107320
电子邮箱:slskyc@caa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