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研究所干部、人才、劳资、离退休工作等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中国农科院有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研究制定和实施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研究所人才发展规划、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起草研究所年度人事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负责研究所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岗位管理。负责人才招录、考核、调配和岗位绩效管理,负责博士后管理。
4.负责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负责干部考察、任免、考核、交流、辞职、辞退、监督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管理,负责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抽查核实工作。
5.负责职称评审、分级聘用和聘期考核管理,负责所级人才申报、评审和日常管理,负责各类人才的遴选推荐管理。
6.负责在编职工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绩效工资等核算管理工作。负责聘用人员、返聘人员管理。负责对接劳务公司并协助开展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负责人事劳动统计。
7.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负责所管干部因私出国(境)报批、管理和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
8.负责培训班审核与备案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
9.负责离退休管理。
10.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